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24〕434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我省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经费")是省财政安排用于支持列入省科技计划的各类科学技术讨论与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项目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省科技项目经费支持的对象是河南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单位
第四条 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科技项目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重大项目,避开分散使用
对反映产业重大科技需求,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以产学研结合方式开展重大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讨论开发与示范应用,能够明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项目,以及关系社会民生的重大公益性科研项目、我省优势领域的重大基础讨论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根据科研活动规律、科技工作特点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优化财政科技项目经费投入结构
加强不同类别科技项目经费资源配置的协调沟通,明确定位,避开重复交叉
根据项目重要性、研发目标任务以及项目承担单位性质和管理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三)政府引导,多元投入
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有效增加全社会研发投入
科技项目经费支持方式以无偿资助为主,积极探究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方式;在补助环节上坚持前补助与后补助相结合,积极推行以奖代补
(四)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科技项目经费应当纳入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分项目单独建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五)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科技项目经费应当明确管理和使用责任,建立完善追踪问效及问责机制
第五条 完善省科技计划及重大科技项目经费投入的决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