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论道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修订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泸州老窖论道酒业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法律规范公司财务行为,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以稳健经营为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科学编制公司财务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合理控制成本费用,增收节支;加强经济核算,有效利用公司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和考核,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加强资产运营管理,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与完整;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公司在开展各项经营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执行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逐级授权、分级考核的管理模式.统一领导:公司在财经政策、规章制度、财会业务等方面做出统一安排与部署。集中管理:公司侧重讨论企业进展战略、制定市场推广政策、开拓市场产品以及指导相关经营业务.逐级授权:即公司本级内部授权、将具体审批签字授权分解到相关的部门首长、对资金管理实行三审终审制。分级考核:以各片区为利润贡献最小单位,以年度为考核周期,实行绩效考核。第六条 公司实行财务部长制度,财务部长由总经理聘任.其职权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政策和法规;协助公司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和推动公司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检查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参加公司重大财务活动的讨论和决策;受总经理委托,督促、检查财务工作.公司充分运用现代办公手段,实现公司财务电算化,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第七条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及时计算缴纳税款及社会保障基金,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公司实施内部稽核制度.第三章 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第八条 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公司财务部门是具体承担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统一管理本公司的财务工作。公司所有财务收支均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各项开支(除限额以外)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第九条 公司财会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素养,遵守职业道德。公司聘用财会人员遵循岗位牵制原则,执行回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