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鲜(淡水鱼)类配送协议 甲方:大连* *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鲜活产品(淡水鱼类)配送事宜经共同协商,本着双方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进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为保证双方的权益,达成以下协定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及质量;1)价格:随行就市,但不得高于供应其它酒店、以市场的最低价格供应
2)产品质量:1 成活率 100%;2、体形:光洁健壮,无斑点、无畸形;3、规格:大小一致,单条活鲜鱼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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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斤之间,二、甲乙双方承担的义务及权利;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数量、质量及规格必须要求一致,如有不符甲方要求有权拒收,若乙方不及时纠正,乙方需向甲方赔付货款金额两倍的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
2)乙方应保证供货质量,若因乙方鱼质量原因造成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因鱼质量问题引起打折、换鱼而延误上菜时间,引起客人投诉者,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可根据经营需要,向乙方订货或以电话等方式要求乙方送货,数量不限,乙方电话需随时保持开机状态,但甲方需在头一天晚上 21
00 点报第二天需求计划,4)不论是批量或临时补货,乙方均应按要求按时送货,若因乙方未按时送货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按所造成的损失 2倍赔偿
5)乙方保证将甲方需要的鲜鱼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收货处,如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除支付甲方赔偿款外,甲方还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并单方终止协议
6)乙方承诺以市场的最低价供货给甲方,如发现乙方给甲方的供货价格不是乙方的最低供货价格,一经发现属实,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两倍差价金额的扣款,并在货款中扣除差价金额,并罚款 1000 元
若产品价格上升,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查实后,上浮价格
7)乙方送货人员应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根据甲方规章制度予以处罚,若造成损失,按甲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