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澜之家特许经营合同(合同编号:HL J13832)特许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被特许方: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授予乙方“海澜之家"品牌产品特许经营权并开设“海澜之家”特许加盟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特许经营1
1 甲方特许乙方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千区下沙商贸城东区 C-001,C—009 号的房屋 2 间,实际使用面积 200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开设“海澜之家”特许加盟店(以下简称“特许加盟店”),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海澜之家”品牌产品,经营场所之详细建筑位置,使用范围以附件平面图圈定部分为准,未经甲方事前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变更本条确定的经营场所及位置;1
2 甲方将“海澜之家”品牌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条第 1
1 款的经营场所(特许加盟店)内非独占性使用和经营,乙方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经营管理法律规范下从事“海澜之家"特许加盟店的经营活动
3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一条第 1
1 款、第 1
2 款将改经营场所内的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方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特许经营权
甲方有权将本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
4 乙方如需在本合同第一条第 1
1 款的经营场所外一个或多个经营场所获得“海澜之家”品牌产品的特许经营权、开设“海澜之家”特许加盟店时,须就每一个“海澜之家”特许加盟店单独向甲方申请,获得甲方许可后另行签订新的《海澜之家特许经营合同》
5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 15 天内,即在 2024 年 12 月 6 日前以自身名义在当地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消防等相关许可证照,自筹资金设立特许加盟店,并以此作为获得“海澜之家”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