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挂靠协议(以下简称甲方):安徽唯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北京沃得沃机电安装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为配合乙方施工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法律规范管理、权责分明、互惠互利、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相关权利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乙方将其位于南宁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微型消 防站的消防设备供货安装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
第二、工程概况和目标:1、工程的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微型消防 站消防设备供货2、工程地点: 南宁市 3、工程内容: 微型消防站消防设备供货 4、消防工程和造价大写:壹仟零伍拾万伍仟捌佰贰拾元整小写( ¥10505820
5、资金来源: 乙方自筹 6、工程期限: 720 天(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出的时间为准
)7、质量等级: 合格 8、文明施工标准: 优良工程 第三:承包经营方式:1、乙方负责组建消防工程项目部、组织施工
由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需要的手续给乙方指定消防工程项目部办理本工程有关业务
2、甲方向乙方收取项目管理服务费为本项目合同总造价 %,不含税收
3、乙方负责组建消防工程项目部实行包工、包材、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组织施工;消防工程项目负责代表为 金梅 同志
4、该工程因材料欠款、工人工资发放不足引起的经济纠纷乙方必须自行解决并承担经济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甲方的利益
5、乙方施工的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工资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6、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事故、重大意外、工伤等,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7、该工程在施工中因质量、安全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