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用品、用具管理规程1 目的建立清洁用品、用具的管理规程,法律规范一般区和洁净区卫生工具的清洗、使用,传递等操作,确保清洁工具符合 GMP 的要求,以保证清洁工具不会对清洁及环境造成污染,防止药品污染和交叉污染. 2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车间所有清洁工具和用品。 3 职责 生产部负责制定本规程,生产车间各岗位操作人员负责执行,质量部 QA 负责监督. 4 内容4.1 分类 4。1。1 卫生工具分为一般区用、洁净区用及设备用。 4.2 各区域使用的清洁工具 4.2。1 一般生产区使用的清洁工具:抹布、拖布、毛刷、扫帚、水桶、簸箕、垃圾桶、盆等. 4。2.2 洁净区使用的清洁工具:拖布、丝光毛巾(必要时 B 级区可采纳包尼龙绸包布的丝光毛巾)不锈钢(塑料)洁具(桶、盆、撮子)等。 4。2.3 设备使用得清洁工具:不掉纤维的抹布或丝光毛巾、小刷、小撮子等。 4。3 制定原则 4.3。1 一般生产区用与洁净区用要严格分开,不同洁净级别用的清洁工具要严格分开。丝光毛巾、抹布可采纳缝制不同颜色布料挂环或缝制字等来区别(比如规定设备用粉红色,墙、顶棚、操作台面等用蓝色,地面用白色标记),用具外部可用漆写(喷)字,或贴字标识使用区域. 4.4 洁净区清洁工具的管理 4.4。1 设备用清洁工具必须单独清洗,与生产用清洁工具颜色不同或有区别标志. 4.4。2 不同区域使用的清洁工具用完后要按各区清洁工具清洁、消毒,填写《清洁工具清洗 、消毒记录》.停用超过一周应重新清洗,消毒或灭菌后方可使用,未清洁或消毒的工具严禁使用。抹布,毛巾干后挂在洁具架上或放入洁净塑料袋内,桶、盆倒置放在固定位置上。4。4.3 洁净区清洁工具应选购清洁力强,不易脱落纤维,不长霉、易洗涤、消毒或灭菌的材质。 4.4。4 洁净区的清洁工具应专用,如清洗生产工具的抹布和清洗墙壁,门窗所用的抹布应区分清洗、消毒和使用。 4。4。5 已清洁的工具应挂有《清洁合格证》标识,分区放置,防止交叉污染 .卫生工具贮存于各区清洁间内,由区域操作人员负责保管和使用。 4。4。6 清洁区清洁工具存放于洁净区相应净化级别的洁具间内,存放的清洁工具必须定期消毒,坚持每半个月消毒一次,短期停产亦应坚持半个月消毒一次,以防清洁工具霉菌细菌大量繁殖。 4。4.7 岗位区域与公共区域用清洁工具要分开并有颜色区别;卫生间清洁工具应标注 “卫生文件标题清洁用品、用具管理规程文件编号SMP-WS-009-01起草部门编制人编制日期审核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