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湖北银行系统不良信贷资产责任认定管理办法

湖北银行系统不良信贷资产责任认定管理办法_第1页
1/14
湖北银行系统不良信贷资产责任认定管理办法_第2页
2/14
湖北银行系统不良信贷资产责任认定管理办法_第3页
3/14
湖北银行系统不良信贷资产责任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不良信贷资产责任认定工作,根据湖北《银行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尽职免责管理办法》、《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操作规程》、《银行“微贷款”不良信贷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和《银行“微贷款”授信尽职指引(试行)》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微贷款”是指按《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银行“微贷款"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发放的贷款.“小微贷款"不良信贷资产,是指根据本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和程序认定为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的不良类信贷资产,以及风险分类虽不属于不良类、但经总行确定需比照不良类信贷资产进行管理的其他信贷资产.第三条 “小微贷款”不良信贷资产责任认定(以下简称“责任认定”)是指对具体授信业务全流程所涉及的各岗位人员是否合规、尽职地履行岗位职责进行评价,并依据有关规定对其是否应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何种责任进行确认和界定。第四条 责任认定工作遵循“客观公正,有责必究,尽职免责”的原则。“小微贷款”不良信贷资产责任认定摒弃传统的对单笔、单户贷款责任追究的做法,在考核整体质量及综合回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追究或免除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做到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责任认定后被确认为存在违法、违规或失职行为的工作人员应根据《银行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经责任认定需要承担责任的直接责任人应对不良贷款的最终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章 责任认定职责权限第五条 总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简称“中心”)“小微贷款"不良信贷资产责任认定由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风险管理部直接开展,并对各经营单位的“小微贷款”不良信贷资产责任认定工作实行直接监督管理。第六条 相关部门职责(一)风险管理部:履行小微贷不良信贷资产的尽职调查与责任事实确认职责,或授权小微贷业务部门先进行事实认定再报风险管理部;履行经营单位责任评议委员会秘书处职责,向经营单位责任评议委员会提交责任事实确认报告,整理会议记录,形成责任认定报告;监督、检查问责处理决议的执行.(二)其它各级相关管理部门:应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积极配合“小微贷款”不良信贷资产的责任认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责任评议委员会会议;提供有关制度、文件或转发的与授信业务相关的国家政策、法规、指引、通报等;提供相关档...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湖北银行系统不良信贷资产责任认定管理办法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