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服务人员管理办法1目的为法律规范工程设备(材料)安装的现场技术服务工作,加强对供应商派驻现场进行技术服务人员(以下简称现场服务人员)的管理,为现场服务人员制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有效支持和法律规范现场技术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的设备(材料)安装现场的技术服务、指导工作
1 各设备(材料)供应商派驻公司施工现场的技术服务人员由公司物资管理部归口管理
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公司各部门予以支持和配合
2 物资管理部现场管理主管负责对现场服务工作进行管理,职责如下:3
1根据现场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进度,按施工单位、公司工程管理部提出的工作内容、时间和人员要求,通知供应商及时派出现场服务人员
2及时跟踪、协调供货商技术服务人员行程,保证技术服务人员到场时间满足现场工程进度需要
3负责接待和安排现场服务人员的食、宿、行等工作(食、宿、行费用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而定)
4负责填写现场服务记录表(见附件 1);3
5对现场服务人员临时离开现场登记管理(见附件 5);3
6配合工程管理部协调现场服务人员与现场各单位和部门的工作关系;3
7接收现场服务人员对设备改进的《合理化建议》(见附件 6),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经过公司评审获奖,或有效提高机组效率的,将依据电厂的奖励标准给予提议人奖励;3
8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对现场服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现场工作纪律教育;3
9定期向部门和公司领导汇报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情况,重要问题及时反映;3
10 对违纪或工作不称职的现场服务人员提出撤换建议,报公司领导同意后与供应商进行协商
11 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在现场服务人员完成工作任务返回原工作单位时组织现场有关单位和部门填写“现场服务人员工作考核表”(见附件 3),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