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干部 24 小时调度值班制度 一、矿领导值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值班,根据实际情况和值班安排循环轮流值班 ,值班时间为当日 7:00 到次早 7:00 时
2、值班人员吃饭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下井检查要委托地面临时值班人,井上不得缺人,否则按脱岗处理,每人次罚款 100 元
3、值班期间凡出现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事故,值班领导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处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
4、值班人员因故离开矿区或办公室时,必须向调度室讲清自己的所在位置或手机、电话号码 ,值班期间不准关机、以便及时联系
值班期间严禁喝酒
5、当日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值班时,必须和矿长说明原因,由矿长安排其他人员值班,不得空岗,否则按脱岗处理
6、值班人员实行交接班,签到考核制度,负责填写当日值班记录 ,次日调度会通报当日值班情况
7、值班负责“一通三防"及监测监控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安排相关部门处理
8、值班人员在本矿调度室值班,要爱护室内设施,协同搞好室内卫生
9、值班人员享受一定数量的值班津贴
二、各部门值班管理制度 1、矿属主要业务部门除正常工作日外,必须每天安排一人值班,负责处理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工作事宜
2、因事不能当值的,要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严禁出现漏值情况,否则罚责任人 200 元
3、值班实行 24 小时工作制,必须按时进行值班班
4、值班期间不得出现脱岗、串岗现象,一经查住罚款 100 元
5、值班当日如出现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重大事故,要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并必须亲临现场处理
6、值班期间要仔细解决协调队组存在的问题,严禁吃拿卡要,刁难队组,发现一次罚款 300 元
三、队组值班管理制度 1、值班实行轮流制,每班必须有一人值班,由各队负责人安排值班人员
2、因事不能当日值班,必须自行协调解决,严禁出现漏值情况,否则罚责任人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