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法律知识一、继承概述1、继承的概念:继承是一种法律基本名词,民法中的继承即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获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2、继承权的概念:继承权是自然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遗嘱的指定,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权利。继承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享有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而不能是法人、其他组织或国家。虽然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可以以受遗赠人的身份获得遗产,但不能以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获得遗产。(2)继承权的获得以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存在特定的身份关系为前提。只有与被继承人有特定的婚姻、血缘以及收养关系的人才能成为继承人。(3)继承权是一项财产权。现代民法中的继承专指财产继承,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财产是继承权的关键内容。(4)继承权具有不可转让性。继承权虽然在本质上是一项财产权,但由于其具有一定的身份色彩,继承人虽然可以放弃继承权,但不能将继承权转让给他人。(5)继承权发生的根据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 3、继承权的获得(1)法定继承权的获得:法定继承权重要是基于人身关系获得,重要是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 婚姻关系必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例如可撤销的婚姻在被撤销之前、诉讼离婚在离婚判决之前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前,一方死亡的配偶一方享有法定继承权。血缘关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之间等基于血缘联络而获得继承权。扶养关系对公婆尽了重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重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2)遗嘱继承权的获得:首先应具有法定继承权;另一方面具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注意: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将遗产赠送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不属于遗嘱继承,而属于遗赠。4、继承权的丧失(1)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法定、遗嘱继承人有下列行为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限于故意杀害,不包括过错;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无论原因也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均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不是由于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不因此丧失继承权。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有例外:确实有悔改体现,并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达宽恕,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所谓情节严重,指侵害了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