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质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煤质管理,提高各生产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煤质管理的积极性,增强各岗位人员煤质管理责任心,实现源头治理和超前控制,不断提高煤炭质量,以取得最佳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煤质预测预报考核规定:1、由生产技术科组织,根据地质资料和煤层煤样化验结果,对采掘工作面的煤质情况提前进行预测预报,为生产及煤质管理提供参考依据.2、煤质预测预报工作按年、月分别进行.3、年度预测预报根据生产接续计划进行编制,为公司制定下一年度煤质计划提供相关资料;月度煤质预测预报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及业务部门。4、新采煤工作面形成后,要依据煤层样化验结果做出整个工作面全水、灰、硫、发热量等值线图,并送交公司有关领导及业务部门.5、煤质预测预报工作要全面、详细、科学地反映采掘工作面的煤质情况,起到指导生产的作用。6、每月由矿销售科、生产科、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从现场取样进行煤质检验,并以此为标准加强月度煤质管理考核。(1)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至少每月三次,由矿生产、销售部门人员从现场取样,分别取出工作面净煤、混合煤两种样煤,送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取样地点分别为工作面转载点、地面落煤点。(2)工作面净煤低位热量标准为 5000Qgr,d 卡/克,全硫为 1。3St,d%;含工程煤的混合煤低位热量标准为 4600Qgr,d 卡/克,全硫为 1.15St,d%.(3)月度内根据抽检煤质各项指标与标准对比,及时进行奖罚;工作面净煤低位热量每低于本标准 100Qgr,d 卡/克(即4900Qgr,d 卡/克),全硫高于本标准 0。1St,d%(即 1.4St,d%);处罚阶段产量 1 元/吨;低位热量每高于本标准 100Qgr,d 卡/克(即 5100Qgr,d 卡/克),全硫低于本标准 0。1St,d%(即1。2St,d%),奖励阶段产量 0.5 元/吨;混 合 煤 低 位 热 量 每 低 于 本 标 准 100Qgr , d 卡 / 克 ( 即4500Qgr,d 卡/克),全硫高于本标准 0。1St,d%(即 1。25St,d%);处罚阶段产量 1 元/吨;低位热量每高于本标准 100Qgr,d 卡/克( 即 4700Qgr,d 卡 / 克 ) , 全 硫 低 于 本 标 准 0 。 1St,d% ( 即1。05St,d%);奖励阶段产量 0.5 元/吨;以上考核范围内数值实行四舍五入,整点取值计算。(4)送检次日,由矿销售科、生产科对比标准进行考核,并及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和公示。 7、生产技术科于抽检煤样当日同时对工作面和各掘进工作面进尺进行验收,以便核实各工作面阶段考核煤量。 二、日常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