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加强小区道路照明和办公室照明的法律规范管理,杜绝浪费,节约用电,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责各项目管理处负责管辖范围内照明设施设备的日常巡视、报障、管理和协调维修工作,维修部负责照明设施设备的台帐登记、例行检查、维护维修和技术支持
三、管理内容(一)本着节约用电,合理用电的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要求公司的每位员工树立敬业爱岗精神从自我做起,把公司的照明用电管好、用好,做到随手关灯的良好习惯
(二)各项目管理处管辖的路灯,围墙照明及景观灯,应有统一的开关时间表,避开小区路灯开灯不统一,影响小区整体照明,定时开关,夏天、冬天分别暂定为:冬季 17 时至次日 6 时,夏季 19 时至次日 5 时
(三)照明设备本着既要满足需要,又要节约能源的观点出发,各项目管理处应精心做好日常、节假日、重要活动和政府确定的其他特别期间景观照明设施的开关时间,报公司总部审核备案,并由工程维修部统一实施
(四)各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使用的照明,应尽量采纳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加强用电设备运行管理
各项目管理处要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办公区域用电设备
(五)各办公区域配置的照明、电脑、空调等电器,晚上人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做到谁用谁负责,品质管理部定期对各管理处的照明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考核和处罚
(六)遇到阴雨及大雾等天气各项目管理处应根据天气变化情况,自行掌握照明开关时间,做到最大的节约
(七)因季节变化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公共照明开关时间时,由各项目管理处重新拟制,报总部审核批准后交工程维修部统一执行
四、工作流程由工程维修部建立管辖范围内照明设施设备台帐→台帐提供给各项目管理处,由管理处根据服务要求和实际需要确定开启照明设施设备的时间、地点、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