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知识手册 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 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的目的 通过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保证或延长物业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打造安全、舒适、优美的人居生活环境,确保物业 保值和增值。 物业管理的内容 物业管理是对小区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的小区公共、共有财产的管理。即: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物业档案及业主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包括维护交通秩序);公共环境卫生清洁和保洁;绿化维 护和管理。 物业共用部位 物业的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 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物业共用设施 设备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宅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物业专有部位 物业专有部位是指业主户门以内的部位。即:《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户型图红 线以内的部位。 物业的使用 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及主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不得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不得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不得违章搭建、私设摊点;不得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不得把垃圾(特别是建筑垃圾)、布屑等废弃物投入厕所及下水管道;不得封闭下水管道及检查孔;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不得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业 主 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 。 物业使用人,即:没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使用人, 比如租房户。 业主公约及其基本内容 业主公约是指业主共同订立或者承诺的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使用、维护物业及其管理等方面权利及义务的行为规则,是业“” 主共同遵守的小 宪法 。 业主公约的基本内容:物业基本情况简介、物业的使用、物业的维修养护、业主的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