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特种作业工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徽恒瑞木业有限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30 学时;(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根据建教《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0 学时;(三)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四)特别工种,包括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司索、起重工等(本公司特别工种:叉车工、锅炉工),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五)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学时;(六)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 学时
(七)以上(一)—(六)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第四条 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
(1)班组长及带班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法律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学时
(2)特种安装(拆卸)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施工场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学时
(3)开机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第五条 实行安全培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