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侦查 蔡鑫 119030915130041罪犯考核奖惩机制科学化的思考罪犯奖惩考核办法科学化,从狭义的层面上理解,具有两个层面含义:一是罪犯奖惩考核办法作为狱政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在结构上要形成完整知识性的体系;二是奖惩考核办法既然作为完整的知识体系,对监管改造实际工作必须具有科学性价值作用
内容结构形成知识性的体系,就要求“办法”必须具有完整性,要求“办法"制度必须随着实践的进展而不断地完善、健全,以形成体例严密、具有逻辑性、法律规范性的制度
科学完善的罪犯考核奖惩制度,能客观公正评价罪犯的改造表现,能有效地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同时作为考核罪犯的基本条件和实施奖罚的重要依据,对我国监狱工作正确执行刑罚起到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罪犯考核奖惩办法主要服务于罪犯改造的需要,总体来说是合理的
但应该看到,随着依法治监、狱务公开的不断深化,我们必须加快对罪犯考核奖惩办法进行科学化探究,以求取得理论和实践上的突破
一、创新方法,区别对待,分块考核由于改造群体与改造个体的差异性,一些年老体弱罪犯,由于受身体上的原因,竞争力差,难于取得一定的成绩,思想上产生消极悲观情绪,改造信心低下
而有一些新投犯,由于学好一定的技能,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受眼前功利利益影响,不肯学习一定的劳动技能,造成劳动技能低下,得不到一定的成绩,久而久之,产生消极对抗情绪
而一些短刑期罪犯,由于刑期短,刚投牢不久,竞争力差,难于取得一定的成绩,采纳“混”刑期的态度,抗改情绪突出
此三类罪犯消极抗改情绪,严重影响狱内改造秩序
如何科学、合理平衡此三类罪犯考核,就要创新考核方法,对此类罪犯进行分块考核
对年老体弱、新投犯、短刑期罪犯考核分为老弱病残、培训期、短刑期罪犯考核,按一定比例评出月嘉奖
对老弱病残罪犯采纳政策上的倾斜,主要考核此类罪犯认罪伏法态度、悔改程度、遵守监规纪律情况
对此三类罪犯分块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