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项目名称:西安市蓝田县蓝桥河水电站厂区环氧地坪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日期:2024 年 月 日工 程 施 工 合 同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地坪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1。2 项目地点:1。3 项目面积:约计 m2 (结算按实际测量数据为准)第二条 合同期限2。1 乙方进场日期为 2024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交付验收,合同期限总日历天数 天.2。2 如遇到下列情况,合同期限天数应予自动顺延:2。2.1 甲方在合同规定进场前一天,未能将待施工区域场地交给乙方,或有非本项目服务人员及物品进入或存放于待施工区域;2。2.2 甲方应提供的电源、水源等设施未能接通,影响乙方正常工作;2。2。3 由于项目本身或总体项目发生变更,变更的内容直接影响本项目的工艺规格、内容及工作量;2。2。4 因天气影响(如气温、温度达不到项目施作要求)或因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雨、水灾、火灾、地震、战争、暴乱等)而影响合同进行;2。2。5 其它突发事件(如:停电、工作面渗水或漏水、施工场所封闭不严等)影响工作进度;2.2。6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2。2。7 其它影响合同条款执行的情况出现。第三条 合同价款4.1 工艺价格、单价、面积及造价工艺规格颜色单价估计面积合计总造价 RMB¥: 元大写人民币:备注:此价格不包含任何税金税票,如需开票另加 6%税金。4。2 工程竣工时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和数量进行按实调整后结算。4.3 假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施工中增加了新项目或工艺发生变更,合同单价及工期应作相应调整。第四条 双方配合4。1 甲方指定 为本项目驻现场代表,乙方指定 为本项目驻现场代表,代表双方在遇到各种问题时协调解决。4.2 甲方应使现场具备作业条件,必须在乙方进场前一天对作业区域进行出空、干净处理,以保证项目如期进行。4.3 甲方应提供标准混凝土基面,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乙方要求(详见乙方技术方案及资料),混凝土已做过耐磨和其他养护处理的,甲方应做出书面通知,若做过水性养护处理的基础,会有产生与硬化剂反应的可能性。否则由此出现的一切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因甲方提供的新做或现有混凝土基面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足以影响乙方施工质量时,双方应在经过实地踏勘后另行补充签订《基面处理备忘录》,于完工后立即根据实测面积结算。4。4 甲方免费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