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施工合同发包方:江苏中青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江苏凯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青国际广场 1-3# 楼、 10# 楼幕墙工程 工程地址:宿迁市经济开发区进展大道 合同内容:玻璃幕墙二、工程量、承包方式及价格 1、工程量:合同暂定玻璃幕墙 7000 ㎡ ,具体以甲乙双方共同测量的实际工作量 结算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合同价格:(1)明框框玻璃幕墙合同暂定总价(大写) 叁佰伍拾 万元
(2)明框幕墙暂定工程量 7 000 ㎡,单价 500 元/㎡; (3)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际施工立面展开面积结算
(4)合同单价为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内容包含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协调、测量放线、器具机械、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质量保证与维修、利润、税金等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所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包括临时设施费、垂直运输费、检测费等,但脚手架拆搭由甲方提供)
三、施工工期 1、进场开工时间: 暂定 2017 年 11 月 25 日;竣工时间: 2017 年 2 月 28 日 (以实际批准的开工日期起算 , 施工工期为 90 日历天,春节期间工期顺延)
2、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开工准备,并向甲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 3、甲方现场管理: (电话: );乙方项目经理: (电话: )
四、付款方式 1、幕墙构架施工完成,经甲方、监理和总包方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总价的 40 %
2、幕墙玻璃安装工程结束,经甲方、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