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日常奖惩考核条例规章制度是为了统一公司员工的管理工作,以执行服务优质化、营运标准化、制度法律规范化的企业标准,也是企业逐步走向成熟的必要因素,而奖惩是约束行为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对违纪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 I 类、II 类、III 类过失,情节严重者予以自动离职、辞退或开除等违纪处罚。I 类过失:员工违反下列条款之一者,将给予 I 类过失违纪处罚,凡被处以 I 类过失者,将一次性签单扣罚现金 5 元。 1、上下班考勤不签到者;2、斜靠柜台,站立不端正,手插裤袋,双手环胸;3、当天检查所负责卫生区域不清洁者;4、顾客进出店,未打招呼者;5、未化妆、化浓妆上岗,在卖场内补妆、梳头、照镜子者;6、做错日报表一次者; 7、在服务过程中未按《珠宝店管理手册》(见附件)、《专卖店工作纪律及员工守则》使用标准服务用语者;8、女员工披头散发、头发凌乱、发型怪异者;9、衣冠不整、着装不统一,不佩带工号牌者;10、不允许留长指甲,除婚戒、耳钉,不允许佩带任何饰品。11、下班前,未按要求整理仓库者;12、营业时间精神不集中、发呆者;13、规定工作周期内需完成的工作未完成者;14、填表、交接单及当日库存报表未写清楚、准确者;15、上班时间接听与工作无关的电话超过 3 分钟者员工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性质相类的,可照此条款处理,凡在一个月内两次被视为 I 类过失的即转为 10 元罚款.II 类过失:员工违反下列条款之一者,将给予 II 类过失处罚,凡被处以 II 类过失者,将被一次性签单扣罚现金 10 元。 1、当班期间迟到 15 分钟内或早退 10 分钟内者;2、违反营业服务礼仪者;3、在卖场扎堆聊天、嬉笑打闹,大声喧哗者;4、工作用餐时间超过 45 分钟者;5、当班时长时间逗留库房休息者;6、工作时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者;7、未经允许使用办公室电话、办私事者;8、未经允许工作时间佩带手机、通讯工具者;9、工作时间私自会客者;10、当班时吃零食,影响店堂形象者;11、无正当理由不交当月工作总结者;12、标价出错,卖错价、开错票、卖错商品者;罚款并补足差价;13、未按规定要求填写信息反馈表者;14、私自调班未提前办理手续者;15、因为内务、店务工作怠慢或不接待顾客者;16、未及时补货,影响销售者;17、绩效考核不合格者(一次);18、在卖场冷落或以生硬态度、督促、对待顾客者;19、月末报表做错一次者。员工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性质相类的,可照此条款处理,凡在一个月内两次被视为 I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