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锋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质量奖惩制度一、目的为了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损耗,强化团体纪律,使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达到客户满意
本着优奖劣罚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部所有人员
三、奖惩原则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根据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鼓舞员工为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正确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四、责任人区分直接责任人:对于产生质量问题进行具体操作的作业员、检验员等员工及质量状况确认人员
相关责任人:对于产生质量问题负有领导作用、组织作用、管理法律规范作用的人员
五、责任的确认1、对于发现质量问题的工位和个人,应立即通知相关岗位的管理人员,检验员对不合格品进行检测、标识,要求品质部负责人到现场对不合格品进行确认
2、对于不良率低于 5%
一般不作为质量问题来处理
3、对于同批次出现批量产品质量问题的,经生产部确认,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惩处
4、对于一批产品返工在两次以上者,后经检验员检验发现仍然不合格,品质部有权力对相关的操作员及车间管理人员提请处罚
5、对于造成客户批量退货的,由品质部确认退货原因
按规定对造成品质问题的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对于在保证产品品质,提高生产效率上做出贡献的以及提出相应的有效方案的,经品质部及生产管理人员确认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六、奖惩方式奖惩方式分为:经济奖惩和行政奖励、处罚经济奖惩是直接对责任人进行经济的奖罚,处罚金额划入奖励基金使用
行政奖励:通报表扬、书面表扬、评优、升职、加薪等行政处罚:通报批判、书面警告、计(小、大)过、降职、降薪、辞退、开除
七、奖惩评定1)处罚机制发生以下的情况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1、由于本公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