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
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印章的种类及使用范围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公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人事章)、董事长(法人)专用个人名章
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及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公司章程、协议
6 、员工调动
7 、员工的任免聘用
8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1、以公司名义签发的合同
2、以公司名义使用的收据
3、不进公司基本账的发票
4、公司的各类单据
5 、各类经济合同
6、其他需章的用印
(三)公司董事长(法人)个人名章:1、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2、适用于企业的设立登记审核
3、适用一般程序案件的处罚的审核(经法规科审核)
4、支票专用章
5、其他需要盖法人印鉴
(四)财务专用章:1、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2、银行有款票据
3、正式入账发票
4、其他需盖财务章的用印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二、印章的使用(一)用印程序 1、严格履行用印程序,按用印性质填写《用印盖章登记表》(附件 1); 2、交有审批权限的人员签字同意;印章专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
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件内容有误的,印章专管人员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印章专管人员审核用印内容的,印章专管人员可拒绝用印并报告领导处理
印章专管人员有义务协助他人完成审批程序
(二) 严格用印章审批制度
使用印章须知,除带有存根的介绍信及对外发文,其它事项的用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