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年 月 日电力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项目需通电,需要进行配电设备安装。由乙方总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完成验收、通电手续办理及移交工作.为了使该工程顺利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本供配电工程甲方施工红线范围内电力设施勘察设计、材料设备购置、工程施工、验收、通电等内容.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1、负责唐仁家苑小区电力配套工程报审、设计、安装调试、通电及移交工作,本次合同价款所规定的范围为甲方施工红线范围内的电力设施安装、调试、验收及通电等工作。2、以上内容按 公司批复的用电方案和甲方最终审核确认的设计施工图实施。3、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完成通电手续办理等工作。3、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本次合同价款签订金额按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大写: )进行结算。第三条 工期 1、工期:本合同生效及甲方支付给乙方第一笔工程款到账后暂定为 天。若遇以下情形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1。1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暴雨雪、地震;1。2 重大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虽小,但需待供电部门出具最终意见方可施工的;1.3 施工渠道受阻,如民扰等;1.4 政府或供电部门临时禁令、国家政策变动等;1。5 甲方未按合同及代购合同按时付款的。2、完工时间以竣工报告上甲方确认的时间为准,因不可抗力因素及甲方原因所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方可顺延。第四条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一)双方工程施工代表1、甲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联系电话: 职权:负责合同履行。因工程师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另行协商。2、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姓名: 联系电话: 职权:负责合同履行.因项目经理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二)甲方义务1、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方式、数额支付工程款项。2、负责向乙方提供设计基础资料及与施工相关的资料,协调处理红线内施工现场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现场有关问题。3、向乙方提供便于施工的条件,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