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力设计单位在电力体制改革中进行公司化改造的探讨调研员刘汝玺 徐美珍 王风雷根据“国发[2024]5 号文《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部署和安排,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已经全面展开, 为世人瞩目
国务院的文件中明确了“主辅分离”的改革原则, 使电力设计单位的改革面临着新的形势
如何在推动电力体制改革, 实施“主辅分离”过程中推动电力设计单位进行公司化改造, 加快电力设计单位的改革和进展, 是一个值得仔细讨论的课题
截止 2001 年底, 全国共有电力设计院 160 多家, 其中大区院(含咨询公司)7 家 , 省〈市>院 30 家, 余者为各市电业局、供电局所属
就设计资质划分, 甲级设计院 34 家,乙级院 28 家, 丙、丁级设计院为 100 多家
全行业职工总数 24000 人左右, 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占 24%, 生产设计人员占 62%, 非生产人员其它人员占 38%,2001 年全行业实现销售收入为 30 亿元
电力设计体制改革是全国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电力设计单位进行公司化改造又是电力设计体制改革中的“重头戏”
因此, 在推动电力体制改革, 实施“主辅分离”的过程中, 精心准备, 抓住时机, 做好公司化改造工作对企业的长远进展具有重妥的战略意义
本文是我们课题小组就电力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 电力设计单位进行公司化改造有关问题的探讨
一、电力体制改革对电力设计单位公司化改造的影响国务院[2024]5 号文明确规定丁对现国家电力公司系统所拥有的辅助性业务单位和”三产”、多种经营企业进行调整重组, 其中明确了" 有关电力设计、修造、施工等辅助性业务单位, 要与电网企业脱钩,进行公司化改造, 进入市场”的改革原则
可以说, 电力体制改革对国电公司系统的电力设计单位的影响是巨大的、全方位的, 是管理体制的深刻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