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陇南市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几点思考2015 年 3 月,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明确全国 284 个设区的市都拥有地方立法权
2015 年 9 月,甘肃省委办公厅向各市州和省直有关单位转发《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赋予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立法权工作的意见》,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
对于新形势下如何开展我市立法工作,更好的发挥立法对建设幸福美好新陇南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笔者结合本市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性陇南市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嘉陵江中上游,地处秦巴山区、青藏高原、黄土高原三大地形交汇区域,承东启西、通南达北,是甘、陕、川毗邻地区的交通枢纽、旅游文化、商业集散中心,素有“陇上江南”的城市名片
我市生态环境良好、自然资源丰富、文化积淀厚重
但是,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悄然变化、经济下行压力的不断增加,制约我市发展的空间、资源等要素的瓶颈仍然很突出
对于如何依托现有资源优势,转化为区域发展优势,打破制约我市发展的瓶颈,立法工作尤为关键
把立法工作与城乡一体化、生态文明建设、扶贫开发等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推进立法工作在基础设施、改善民生、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大战略转型发展升级具有深远意义
二、开展地方立法工作要突出地方特色《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 2 款规定,设区的市的立法权包括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事项
从城乡建设与管理看,包括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结合陇南市实际情况来看,就城乡规划而言,陇南市面积2
79 万平方公里,户籍人口 285
76 万,下辖八县一区
近些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加快,周边乡镇及外来人口不断涌入市区,自 2008 年 5
12 地震重建以来,市区主要片区城市建房容积率节节攀升,不少市民也感慨,楼是修的越来越高了,但能看见天空、能晒着阳光的地方却是越来少了
此外,对于旧城区的改造也存在着不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