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 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修订号O/A共 3 页批准日期2011 年 9 月 7 日编号GC—02标题质量考核奖惩制度第一节 总则 第 1 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 2 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舞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 3 条 本制度适于本项目全体员工
第 4 条 经理部领导班子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 5 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 奖励第 6 条 本项目经理部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1
大会表扬; 2
奖金奖励; 第 7 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
遵纪守法,执行经理部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质量出现事故; 3
积极向经理部提出合理化建议,为经理部采纳; 4
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5
维护经理部利益,为经理部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6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7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 8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9
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
其他对经理部作出贡献,经理部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三节 处罚 第 8 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判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法规,常常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
拒不执行经理部决议及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
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