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管理规定一、电缆领取 各单位领取电缆时,需提前向机电科提出申请,并将所需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和用途等写清楚提交机电科,由机电科审准后方可领取
二、电缆管理和维护 1、井下动力电缆管理总体根据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谁保管的原则
即电源侧电缆给哪个单位供电该电缆的维护就由哪个单位负责,贴好电缆牌,做好电缆的日常卫生清理、外表绝缘检查等
2、井下本安型电缆的卫生清理等总体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即该本安型电缆在哪个单位工作范围内就由哪个单位来管理
3、电缆牌所填的内容要写清楚,包括电缆型号、始端、末端、负责人、用途(特别是用途要写清楚给什么设备或者地点供电,不允许笼统的只写供电,否则机电科将进行处罚)
4、各区队对自己责任范围内的电缆要每天做好卫生清理工作和外表有无破损检查工作,有破损要及时进行冷补等处理;无法处理的要及时向机电科反映,假如机电科发现电缆损坏没有及时进行处理的将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5、各掘进区队需要喷浆等工作时,要提前做好电缆的维护工作,严禁喷浆料覆盖电缆
6、各区队责任范围内的电缆如处在淋水等地方,要及时实行措施进行处理,做好电缆维护工作
7、电缆的标准化整改等工作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来进行
在总回风巷、专用回风巷及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中不应敷设电力电缆
确需在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中敷设电力电缆时,应当有可靠的保护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8、严禁私自截电缆、剥电缆(电工正常做电缆头接线的情况除外),对各单位需要接地线、井下电缆整改等确实需要截电缆的情况时,需要严格根据审批程序进行
申请审批程序见附表 1,2,3
三、井下电缆管理范围划分 1、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机电硐室等内部的电缆归运转工区负责,凡是从变电所出来后的电缆根据谁用电、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即该变电所、采区变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