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监控工程施工合同书 采购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1. 工程名称: 充电站监控系统 6 个站 2. 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施工现场 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 可为准)的 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
(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
二、工程总造价1. 工程总价:57000 元整
详见附件(报价单)2. 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
三、 工程款支付方式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预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40%,等工程设备初次安装完成甲方应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35%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20%,下剩 5%待一年后付清
收款人: 帐 号: 开户银行:四、工期1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进场施工,到 年 月 日止,完成安装调试
(以通过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标准)
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负责、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已双方签证认可后做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五、供货及安装1
本工程必须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施工安全法律规范进行施工
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维修保养1
本次工程主设备保修期为 2 年,保修期到期后支付保修费,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