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监理质量技术交底 监理单位:年 月 日质量技术交底 交底单位(监理单位): 交底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一、工程概况:二、监理依据: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现行的技术法律规范、标准、规定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委托合同等。三、工程前期文件和资料报送1、建设单位需提供资料:①建筑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报告;②提供盖有审图章的施工图纸完整一套;2、施工单位提供资料:①报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 开工报告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报审,本工程项目部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包括组织机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等人员的资格证书、上岗证(复印件)。要求技术、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人员设置及上岗证要挂墙展示,必须人证一致,并在现场组织工作。并将相关人员联系电话同时报送监理部.③ 安全保证体系,并报审安全负责人、特别作业人员及安全保证体系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报监理部.④ 拟委托的实验室资质证书(复印件)四、工程质量控制和具体要求1、凡使用在本工程上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都要有台账,必须申报由施工、监理、建设三方共同参加的进场验收。按规定须抽样送检的材料,施工方取样员应在监理方见证下按有关规定抽取样品送实验室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工程中.经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将予以退场。对未报验或将不合格产品投入使用的,将予以返工处理,工程量不予计算,损失由责任方自行承担。2、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自检工作制度,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将隐蔽记录、自检原始记录以工程报验形式在隐蔽前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对报验资料不全的将不予验收.对于资料合格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合格后经验收各方会签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经监理验收不予签认,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3、对于检查和验收发现的质量问题,监理方将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方整改.施工方整改完毕 24 小时内将整改情况填写《监理工程师回复单》书面申请复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对存在的质量问题,经建设单位、监理讨论予以批判或经济处罚.无书面整改报告监理将不予复验. 4、对未报验或报验不合格者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擅自进行下道工序的,监理方将向施工方下达《停工令》并勒令整改。 5、对浇注砼等旁站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