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监理文件资料归档管理规定一、监理文件资料归档管理职责1、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法律规范》(GB/50328―2001)的要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2、应设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项目监理机构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3、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监理单位应在设计阶段,对勘察、测绘、设计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阶段,应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
4、为保证监理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项目监理机构具体负责实施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知公司监理信息化管理系统,并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能与公司签定长期合同的人员担任
二、监理文件资料归档的范围和深度 (一)根据《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 GB50319-2000)7
1“监理资料”的规定,监理文件资料归档的范围和深度为: 第一卷: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1)施工合同 指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2)委托监理合同 指委托单位(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副本)
含监理招投标文件(由公司经营部负责提供)、合同变更、修订及追加的补充协议等
(3)工程分包合同、各类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涉及监理业务的合同
第二卷:勘察设计文件可行性讨论报告(只要求归档电子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第三卷:监理规划是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条文解释、体系认证机构和国网公司的要求,此项内容除了应该包括由项目监理机构总监主持编写,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业主单位认可的项目《监理规划》(12 项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