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长临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水平,法律规范施工监理工作,充分发挥施工监理的作用,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实施有效控制,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法律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监理合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长临高速公路工程范围内从事施工监理活动,须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第三条 参加长临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各监理人、监理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长临公司,负责对监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协调和管理,具体管理部门为质量监督部、交通工程部和安全环保部:质量监督部、交通工程部分别对主体土建工程、交通机电及沿线设施的监理业务进行归口管理,主要职责如下:1、检查监理人的合同履约情况;2、审批监理计划及监理实施细则;3、监督、检查现场监理工作是否根据法律规范、监理计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管理办法及监理合同的相关规定开展;4、对进场监理人员进行审核、监督,督促监理人更换不合格的监理人员;5、协调解决监理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6、组织对现场监理机构的检查和考核。第五条 长临高速公路采纳总监办、驻地监理办二级监理管理模式,实行总监负责制。各监理人应按监理合同约定成立现场监理机构(总监办、驻地监理办),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任命总监、副总监、驻地高监等现场负责人,各级现场监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总监办1、对合同范围内施工监理工作全面负责,仔细履行“五控两管一协调”,即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和环保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各方关系协调;2、制订监理计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程序、监理制度,仔细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管理下辖各驻地办的监理工作,法律规范监理行为;3、统一辖内各驻地办采纳的技术法律规范、标准、监理用表,推行监理工作标准化;4、完善监理驻地建设,组织监理人员进场、培训和岗前考核,落实岗位职责,做好监理人员管理工作;5、督促驻地办履行监理职责,检查监理计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程序及监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制订有效的考核管理办法,对驻地办及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管理,及时更换不胜任的监理人员;6、检查、督促承包人及各驻地办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好总监办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施工及监理资料完整、法律规范、真实;7、服从长临公司的统一安排,参加统一全线监理标准、监理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