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12 月 10 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发〔2015〕94 号)
该《意见》附件 1 为《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参考指标指标要求社会效益1
服务对象满意度:(1)门诊患者满意度(2)在院患者满意度(3)出院患者满意度该指标按同类医院得分排名,具体按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患者满意度-评价满意的被调查患者人数/接受调查患者总人数 X100%(包括安全性、经济性、舒适性、方便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调查患者应当包括门诊患者、在院患者和出院患者)2•员工满意度该指标按同类医院得分排名,具体按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员工满意度二评价满意的人数/回答有效的被调查员工总人数 x100%(包括工作环境、机构管理、工资待遇、培训机会、职称晋升、发展前景等)2
政府指令性任务落实3
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治、支农支边、对口支完成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
(1)政府指令的公共卫生任务、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治、支农援、援外、医学人才培养、国防卫生动员等任务支边等任务完成情况;(2)对口支援、援外是指专家下基层、援外的人天数;(3)医学人才培养完成率-实际完成人次数/政府下达的医学人才培养人次数 X100%4
惠民措施(1)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广泛使用适宜技术;(2)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以及上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共,享(3)落实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按病种的次均门诊费用按病种的次均门诊费用包括绝对值和增长率
优先选择当地同级别医院门诊前 20 位病种,按照病种的次均门诊费用绝对值对当地医院进行排名评判,增长率以当地医院门诊次均费用平均增长率的 3/4 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