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补植补造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地点重点安排在山地丘陵区和黄河沿线,涉及大佘太镇的瓦窑滩村、什那干、红明村;小佘太镇的大十份子、永红村、十七份子村、东五份子村;明安镇的台梁村、色麻沟村;阿力奔苏木的苏计队、海流斯太嘎查;白彦花镇的太英格、查干哈达;蓿亥林场的中滩作业区、新建作业区和佘太苗圃,共计 7 个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5.2.1 项目实施单位:林业局5.2.2 责任人:赵海项目区基本情况退耕还林工程于 2002 年在我旗启动实施。2002—2009 年,全旗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万亩,荒山荒地造林 43 万亩,封山育林万亩,全部为生态林。工程涉及全旗 9 个苏木镇,5 个国营林业场圃,共计 14 个单位,83 个行政村、18 个作业区,项目涉及退耕农户 232 户。八年来,我旗退耕还林工程经市、区两级复查,国家核查,工程任务完成率、面积核实率、质量合格率均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好评。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工程实施以来,我们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落实造林地块,优先选用当地优良的乡土树种,做到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并且加强造林技术指导、检查验收、档案建设等工作,退耕还林工程进展顺利。截至 2009 年底,国家累计投入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万元,退耕户年户均增加收入 1695 元。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我旗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退耕户的生活也得到了提高。但是,由于我旗处于干旱、半干旱地区,受气候条件和病虫鼠兔害的影响,造成过去已验收合格的小班造林地块保存率或成活率降低,需进行补植补造。据调查,全旗共需补植补造面积 70000 亩,全部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其中补植面积 14837 亩,补造面积 55163 亩。建设原则、任务、目标及布局5.4.1 建设原则根据国发[2007]25 号《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和巴发改西开字[2010]35 号《关于下达巴彦淖尔市 2009 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计划的通知》精神,我旗把补植补造作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措施:一是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优先选择当地的乡土树种,做到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乔灌结合的原则;二是坚持把好整地、栽植、抚育、检查验收、兑现关,整地达不到标准的不栽,栽植标准不合格的不验收,抚育管护措施不力,造成人为成活率不高的不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兑现的原则,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5.4.2 建设任务2009 年我旗需完成补植补造面积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