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石采购合同甲方:乙方:第一条1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 **电厂所需石灰石,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 交货地址:2
2 供货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3
1 数量:(吨);单价 元/吨(货款部分提供 17%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以下至甲方指定的轮船上);货款金额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供应要求 Cao≥54%)
第四条: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4
1 结算方式:现金结算或银行转账
2 约定的结算期限:每月 22 日结算,结算日十天之内结清
3 送到电厂,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
但签字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办理
4 每月 23 日之前,供应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字手续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5
1 化学成分 : 氧化钙(CaO) 51≧%氧化镁(M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