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企业职工安全守则一、全体职工必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决策、法令、规定,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树立遵章守纪光荣,违章操作可耻的安全生产观念,工人不违章操作,干部不违章指挥
三、进入公司的新职工,实习代培人员,必须接受公司、车间、工段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临时参加劳动和外来参观人员接待部门应组织安全教育,并有专人带领
四、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女工要把长发放入帽内;旋转设备操作时,严禁戴手套
上岗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袒胸露怀,不准戴头巾、围巾工作
不准带亲属、朋友进入工作场所,班前、班中禁止饮酒
五、凡从事机动车辆驾驶、提升、起重、信号、爆破、电气、锅炉、焊接切割等容易造成重大损失的特别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上岗操作
六、天车、吊车、汽车吊等驾驶员要听从指挥者的正确指挥
要熟悉手势、哨声、旗帜等指挥信号
信号不明,严禁开动
吊物必须拴好、捆牢,不准从人的头上经过
七、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根据炸药量设安全警戒区,并有专人负责,无关人员要服从指挥,听到信号后,立即到指定的安全区域避炮
八、各种机械上所有的暴露转动部位,必须安装牢固的挡板、罩子等防护装置
所有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须加装罩子和护栏,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 1 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接地接零保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报、防雷装置等,必须灵敏有效
九、凡运转中的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严禁对运转中的设备实施检修、清扫及润滑
确属不能停车进行润滑的,必须使用油枪、油壶
十、火药库、油库、变电站、锅炉房等要害部门,非岗位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各种消防器材,应按消防法律规范置备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十一、机械设备、吊具、工具不准超负荷使用
十二、本职岗位工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交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