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与风险管理体系 一、基金架构与组织结构设计 (1)权力机构 联合管理委员会。由每位基金投资人(合伙人)各自委派 1 名代表组成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基金的权力机构;负责批准《基金章程》《资产管理协议》《资金监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以及决定更新合伙人的加入、退伙、解散等事项. (2)决策机构 投资委员会.由普通合伙人授权专业的人士和有限合伙人的委派代表组成投资委员会,负责所有投资项目的决策,以及做出资金调动的指令等重大事项。 (3)执行机构 基金管理人.负责寻找、论证项目,执行投资决策,跟踪项目管理;设计产品方案并进行基金的持续募集等。 (4)资金监管 基金托管人。由全体合伙人共同选定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人,负责对基金在该行业开立的托管账户进行严格监管,并对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进行监督,保证资金不被挪用、侵占。 (5)顾问机构 风险控制委员会。外部聘请投行、行业方面的转而又人士承担,对拟投资的项目发表独立意见。 (6)资金保管 托管银行。注册资金以及未来募集的有限合伙人资金需要委托给银行进行客户管理.该银行叫做托管银行。根据资金托管协议,托管银行对基金的资金调度进行严格监管。而在一个典型的股权基金内部,可以由以下几个部门组成: A 风险控制部:负责整个公司运作的监管和风险管理。 B 基金部:负责资金募集. C 项目部:负责考察和投资项目。 D 后期管理服务部:负责投资项目后的服务以及退出管理. 二、基金的风险管理体系 基金的风险控制体系严格根据内部控制的原则和精神进行职能分工和牵制设计,实行多种手段,综合防控风险。 (1)可续的管理机制 基金决策机制:拥有投资决策权(保证决策的公正性). 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权(突出投资管理的专业性)。 基金托管人:资金监管权(保障资金的稳定性)。 审计/估值/法律机构:投资监督权(投资交易的公平性). (2)严格的约束/激励机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严谨、勤勉地履行职责,根据《资产管理协议》受托对基金资产进行管理,基金管理人不称职时,基金权力机构可以予以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收益与业绩挂钩。 (3)专业的技术控制手段 投资前风险控制:充分的尽职调查,独立的中介机构介入,专业的风险评估以及事先设定可退出方案。 投资中风险控制:通过严密的法律条款设定安全的交易方式,并在投资后实行严密的监管措施。 风险化解措施:要求被投资方提供足够的资产担保,及时发现风险,并委托专业机构做还要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