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发包人代表(甲方): 承包人代表(乙方):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再结合具体情况,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 交由乙方施工。 2、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3、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水、电、气等相关设施并说明注意事项协调工作。 4、甲方负责拟定好工程图纸并向乙方说明具体要求,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要严格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具体要求施工,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改造,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6、乙方要遵守相关施工规定,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7、乙方要仔细履行合同条约,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8、施工过程中假如出现变更甲方需要及时与乙方联系更改,其中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 8、总工程的费用为合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元,在工程结束后验收没有质量问题,甲方须一次性付清。双方假如有其他条款可经商定后附加在合同后面,仍然有效。 9、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