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橡胶厂破产清算工作预案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受理哈尔滨橡胶厂(以下简称“橡胶厂")申请的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 2024 外民三破字第 1-1 号 。 2024 年 6 月 7 日,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第 版发布“受理破产案件公告”(见附件一),对申请人的民事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依法终结或中止,被申请人的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应当 进行债权申报。 2024 年 5 月 31 日,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见附件 二)。 针对哈尔滨橡胶厂实际状况,作出破产工作预案如下: 一、维护企业资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破产清算工作的基本方针哈尔滨橡胶厂是一家以生产橡胶制品的企业.哈尔滨橡胶厂进入破产程序后,一直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且清算组在接管哈尔滨橡胶厂的同时也确定了“维持企业资产安全”的方针。基于此,哈尔滨橡胶厂的破产清算工作应当将“维持企业资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今后的工作基本方针:保持企业资产价格不因破产而贬值;保证企业的主要资产整体处置;保证企业破产对社会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二、继续贯彻和完善监管、清算工作制度在为保证接管哈尔滨橡胶厂的过程中,保持企业资产价格不因破产而贬值;保证企业的主要资产整体处置;保证企业破产对社会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管理人为了开展日常监管工作,针对性的建立了一套日常监管工作制度,包括:1、《清算阶段日常经营管理及印章使用办法》(见附件一);2、《清算阶段财务收支管理办法》(见附件二);3、 《清算阶段资产管理办法》(见附件三);4、《清算阶段人事管理办法》(见附件四)。 对于上述规章制度,拟根据接管理企业后的具体情况进行完善,并继续贯彻实施以保证企业的稳定经营,破产清算工作有章可循。另外,对企业现有的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留守职工再次宣讲,落实每一个人的工作职责,确保清算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三、依法补偿职工,维护社会稳定哈尔滨橡胶厂职工总人数 2415 人,其中在册职工 1053 人,退休职工 1353 人,离休干部 9 人,现由政府出资垫付了部分工资、社保金、职工安置费用等。由于橡胶厂监管期已无正常经营,现有职工全部放假. 在橡胶厂被法院依法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后,从利于清算工作顺利开展的角度出发,除法定必须留任的人员外,管理人拟留任部分职工,具体留守人员为:(1) 法定代表人 1 人,协助全面处理橡胶厂事务;(2)财务部管理人员 2 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