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
概念: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如买卖关系、租赁关系)2
特征:(1)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2)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3)特定权利和义务
(4)法律效应
二、合同法的概念和特征1
特征:是调整平等主体间商品交换的法律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1)强调主体平等、自愿协调、等价有偿的原则
(2)贯彻契约自由的原则
(而不是强制性) (3)动态角度为当事人提供财产关系的保护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一指合同关系中当事人之间的平等;二是仅指合同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的平等
(2)自由原则:依法享有自愿签订合同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缔约自由(订与不订) ·选择相对人自由(与谁签订的自由) ·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选择合同形式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自由
(3)公平原则:利益大体平衡(不是绝对公平,而是一个指导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遵纪守法原则
合同的分类:(1)有名与无名合同:即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
(2)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单务-赠予合同 双务-买卖合同)(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是否需要从合同利益中支付相应代价
)(4)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保管合同、借款合同、定金合同、借用合同
)(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是否按法律特定形式)(6)主合同与从合同:(是否可独立存在
从合同—保证合同) 第二节 合同的内容及其订立一、合同的内容与形式1
合同的内容:即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各项具体意思表示 ,具体体现为合同的各项条款
合同内容当事人依法约定
·合同的一般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3)数量; (4)质量;(5)价款或者酬劳;(6)履行期限、地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