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台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建立科学法律规范的台账管理机制,保证台账资料完整、统一,提高综合台账的利用效率,根据公司经理办公会关于在全公司推行台账管理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台账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注重有用、内容完整、简明扼要。具体要求是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节点具体,操作简单容易. 第三条、综合台账包括合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应收应付款管理等第四条、各公司办公室、财务、业务人员负责综合台账的编制、汇总、反馈工作.在台帐资料的记录、整理和积累过程中起到自我督促、强化管理的作用。 第五条、台账运作程序:(一)台账建立.各部门根据公司提供的台账模板建立相应的本部门工作台账,全面推行台账管理。 (二)台账督查。按职责分工对台账相关事项实行跟踪督办,周督办、月提醒、季度检查、半年点评、年终总结。对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及时公开督查结果。(三)台账反馈。按职责分工对台账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按月进行登记,并进行结果认定。每月 5 日前将结果认定情况汇总至综合事业部。每个季度进行一次通报.第二章 合同台账管理制度第六条、凡以各公司或集团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制度建立合同台账,并向公司综合事业部备案。第七条、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分类归档、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同时负责对本部门合同签订、履行进行监督,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价格、数量、交货期等主要条款的实质性变更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重要情况应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第八条、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 第九条、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三)合同内容(含标的、数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其他须注明的事项);(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五)合同所附资料;(六)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第十条、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1。合同正本或副本;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4.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5。有关的重要资料。第十一条、专职或兼职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