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是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而制定的法规,2024 年 9月 5 日,《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中文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布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日期2024 年 11 月 6 日实施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文件发布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2024年 9 月 5 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1 月 6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签署第 36 号令并公布,自 2024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1]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政策全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根据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