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1 目的范围1
1 为仔细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山东万通集团公司所有生产,服务,活动过程
3 本管理制度所称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劳动或者其他职业活动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各种危害因素的总称
1 不良劳动条件存在各种职业性危害因素,按其因素来源分三类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分化学因素如有毒物质,物理因素如高温震动,生物因素如各类疾病
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有劳动组织和劳动制度不合理、劳动过程中精神过度紧张、劳动强度过大、长期处于某种不良体位
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如生产场所设计不符和卫生标准、缺少必要的卫生技术设施、安全防护设畚和个人防护用品不全
2 组织机构2
1 设立公司级职业病防治(以下简称职防)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组员由负责安全环保的管理人员、生产部负责人、各车间负责人、人力资源部、保卫及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本公司职防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依照法律和职防管理细则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及管理,实行检查、监督和考核,负责全厂范围的职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2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由公司级职防领导小组,各部门、车间的职防管理成员组成
公司成立以生产主管领导为首,集团公司办公室、生产部、技术设备部、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医务室、工会等部门组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部门、车间设立以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 职业危害因素管理3
1 公司所设立的职业病危害场所监测点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均按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内容对比本企业相关职业病因素而定
2 公司实行职业卫生专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