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合作协议甲方:(提供经营场地及技术)身份证号:乙方:(提供资金)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双方联营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合作方式:甲方出经营场地和技术、乙方出资金,双方合作经营
经营过程中,1、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寻找工程项目,所有账目一律走甲方流水,甲方按 月度 / 季度 / 年度 给予乙方支付固定分利金额
2、甲方支付每季度定期分利金的同时,也不承担相关一切的经营亏损,乙方不再分取联营内其他利润分红
二、合作场地:甲方提供的经营场地位于 之物业,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三、合作时间:1、甲乙双方联营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合作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元),于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当日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2、联营期满,乙方有意继续联营,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继续联营要求,甲乙双方重新签订联营协议
3、甲方应于按协议约定把该场地乙空房状态交付于乙方装修使用
四、分利金及支付方式:甲方每月 / 季度 / 年 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元\月)的固定分利金,每 3 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联营合作生效,提前 15 日支付
第一次固定分利金于乙方进场之前一次性支付,总额人民币 元整( 元)五、甲、乙权利和义务1、甲方保证本经营场地的经营使用权属甲方所有
乙方负责合作场地工商登记的办理
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由乙方缴纳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必须按时交付乙方分利,如若逾期 5 天,乙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分利金 1%收取违约金,若逾期 15 天不交,乙方有权决定终止联营,本合同即终止
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3、联营期间,该房屋的水、电费用及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负责并按时交纳给甲方
4、乙方的经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公共利益
如乙方违反政府规定,或从事非法活动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