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1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联系并法律规范股东(财产所有者)、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权 利和义务分配,以及与此有关的聘选、监督等问题的制度框架
简单的说,就是如何在公司内部划分权力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解决公司各方利益分配问题,对公司能否高效运转、是否具有竞争力,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是采纳“三权分立”制度,即 决策 权、 经营管理权 、监督权分属于 股东会 、 董事 会或 执行董事 、 监事会 ( 独立董事)
通过权力的制衡,使三大机关各司其职,又相互制约,保证公司顺利运行
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职权比较图表股东会职权董事会职权经理职权监事会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1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1
检查公司财务;2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酬劳事项;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
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酬劳事项;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3
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5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5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6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7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