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患者管理服务项目工作计划 为了切实做好历山镇肺结核患者管理服务项目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法律规范(第三版)和 2024 年垣曲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一、组织机构:项目负责人:王英懿负责历山镇肺结核工作组织、计划、实施、信息上报、健康教育、培训、督导和绩效考核
成员:马海龙 李春连 刘 娟 赵 杰 李云娟 樊希文 张红民 卢丽婷 各村卫生室负责人
二、服务对象:历山镇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
三、考核指标: (一)肺结核患者管理率=已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辖区同期内经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100%
(二)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根据要求规则服药的肺结核患者人数/同期辖区内已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人数×100%
规则服药:在整个疗程中,患者在规定的服药时间实际服药次数占应服药次数的 90%以上
四、工作安排 :2024 年 1 月—12 月日常工作安排:1、筛查及推介转诊;2、第一次入户随访:72 小时内访视患者(1)确定督导人员 72 小时内访视患者(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 72 小时内 2 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3、督导服药、随访管理、督导服药、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4、结案评估
记录患者停止治疗的时间及原因;对其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收集和上报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
5、每月收集历山镇肺结核患者信息,填写相关表格,同时上报信息
其他工作安排:1、督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进行肺结核患者及可疑者转诊工作,同时自做好转诊登记;2、做好辖区内肺结核患者服务督导;并复核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