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班组承包合同发 包 方: 大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安置小区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分 包 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工程名称:长峙岛马鞍村拆迁安置小区一标段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1、本工程施工图纸(包括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图纸会审纪要、法律规范强标规定)中所有外墙脚手架分项工程。(13#—18#及 11#、8#、5#楼为第一班组)2、工作内容:外架和顶层内架工程.施工场地现场临时维护围墙,临时洞口、临边等封堵工作,现场文明施工的操作棚等相关用到钢管的工作。搭设、维护要求按相关文件和项目部要求。施工现场的材料搬运、堆放、落手清等工作,所有按图纸、施工联系单及法律规范要求全部架子主体需工作的内容。且包括临时设施所需的配备部分,创标化施工场地所需的一切工作(项目部不设点工班,也不签署任何点工)。单价中已包括全部小型工具(如施工用的照明灯具等)。本工程不允许多级分包和转包。同时必须提供现场一定人数特别工种操作证。3、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转包或分包.4、如乙方中途自动退场,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临时设施、现场文明标化工作无偿服务,费用不计,乙方应考虑在报价内。5、做好承包范围内的落手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本项不发生点工)。6、工程完成后,乙方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材料,如没按甲方要求施工,甲方组织另外人员整改,按 200 元/工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二、质量管理1、质量目标:严格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130—2001》,《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和相关法律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并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确保达到省标化的标准.2、为了达到质量目标,本工程甲方进行三级质量检查制度,在班组自检、互检的基础上,乙方通知各区质量员和施工员进行复检,项目部抽检。在工程验收过程中,确保一次验收通过,如遇特别情况一次验收通不过时,则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达到分项工程的质量要求,否则每次罚款 500 元(在检查中班组长必须一起检查)。3、严格控制施工中质量管理,对质量管理点做到 100%的检查,杜绝和减少工程质量通病。4、项目部在每月质量大检查中,保证项目、实测项目达不到 90 分,罚款 500 元/点。5、对乙方施工质量差的班组,项目部有权做出随时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