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煤矿有限公司自救器管理办法二零一七年自救器管理办法为加强自救器管理,保证矿工在井下发生事故时的安全避灾,确保自救器的可靠使用,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贺驼煤矿自救器管理办法》,望仔细贯彻执行
一、管理单位职责1、通风防突部:负责自救器日常管理、维护、校验、使用、培训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2、通风防突队:负责自救器的计划、管理、检测、报废等工作,并负责发放、修复处理回收的自救器,建立管理台账
3、安全监察部:负责自救器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4、供应部:负责自救器的采购工作
5、培训中心:负责对各使用单位职工自救器的培训
应对每一位佩戴自救器的人员进行自救器使用的专项技能培训,使每一位佩戴人员熟悉自救器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包括应急状态下在补给站的操作程序、操作方法
6、各区队:负责培训本单位员工正确使用自救器;负责辖区范围内避难硐室配备自救器的申领、管理、维护、回收等工作,保证在用自救器完好,不过期
二、自救器购买、发放、保管、使用、报废管理规定1、自救器由通风防突队负责,每年年底向供应部报下年度购买计划,供应部负责购买供应
2、自救器购买到矿后,供应部及时通知通风防突部、通风防突队、安全监察部等单位进行验收,出据验收报告在通风防突队、供应部备案,通风防突队及时进行登记备案
自救器备用量不低于 10%
3、自救器的发放根据“集中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
自救器的使用人员将自救器和矿灯一起锁在矿灯灯箱内,由个人自放、自锁、自取,自救器管理人员按规定周期对全矿自救器进行检查、维护
4、通风防突队负责对自救器统一编号,建立台账,台账中要详细填写自救器的牌号、出厂日期、发放使用日期、使用人员姓名及单位、检查日期、检查维修内容、检查人姓名;对报废的自救器要及时注销;使用人员不得清除或涂改自救器编号
5、通风防突队负责对在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