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为了法律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第一条 公司名称:XXX 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所:XXXXX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XXX
第四条 公司在 XXX 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公司股东只投资设立本一人有限公司,本一人有限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第二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XX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XX 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 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 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 身份证明号码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XXX 货币 XX 万元 XX 万元 XXXX 年 X 月XX 日第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 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八条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股东不根据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