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款 合 同合同编号: 合同当事人: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贷款人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以下称“借款”),借款人同意使用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基本条款1
1借款种类: 1
2借款用途: 1
3借款币种:人民币
4借款总金额(大写): 1
5借款发放及到期期限见下表:期数借款发放时间及金额借款到期时间(还款时间)及金额发放时间占借款总金额的比例金额(元)到期时间金额(元)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注:因本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经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将成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表中未填写的部分请用明显标记划去
6借款支付方式1
1借款根据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给借款人:第壹种:现金支付第贰种:银行转账(借款将由贷款人汇入第 1
2 条载明的借款人银行账户中)第叁种: 1
2借款人收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全称 ): 户名:银行账号:1
7收款凭证1
1借款人应当在收到相应款项的当日向贷款人出具收款凭证(收款凭证格式见附件 1),借款人出具借款凭证即视为借款人收到相应款项
2借款人未出具相应收款凭证的:(1)款项以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的,自贷款人取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转账、汇款等单据即视为借款人收到相应款项;(2)款项以现金方式支付的,除非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收到相应款项的证明,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借款
3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时间、到期时间与收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收款凭证的记载为准,且上述收款凭证将视为借款人同意变更本合同关于借款金额及期限的约定
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