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参考文本之三:设执行董事、监事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指一个自然人股东姓名或者法人股东名称)一人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第六条 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需经行政许可的项目,应依法向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八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自变更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九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住所 身份证(或证件)号码股东XXX XXX XXXXXXX第十条 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股东XXX:认缴的出资额为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100%,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X年内缴足。(备注: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可自行约定)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应当根据章程的规定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第十二条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