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 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股东承诺:⑴ 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⑵ 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⑶ 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24)具体填写)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法律规范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法律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 股东姓名第八条 股东姓名 ,通信地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选择性条款:若为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公司,请选择下述第 9 条:)*第九条 股东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在 年 月 日前缴足
(注: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公司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才需在章程中记载此款,若全部以货币出资,则无需加注此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