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汇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规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孙金火一人出资设立安庆市汇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安庆市汇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 住所:安庆市开发区石塘湖路 6 号安庆英德利国际汽车城(一期)一幢 11 号、13号、15 号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服装、箱、包、鞋批发与零售,五金配件批发与销售,汽车配饰销售,预包装,食品,酒类,日用百货,茶叶、茶具销售;汽车销售,票务咨询,保险咨询,连锁企业经营管理;企业营销策划,策划创意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询服务;网上贸易批发,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第六条 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需经行政许可的项目,应依法向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八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自变更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公司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九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孙金火安庆市司空山路 42 号 2 号楼 106 室340828198410065339第十一条 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股东孙金火:认缴的出资额为 1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100%。出资方式为货币,于2030 年 12 月 1 日之前缴足。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应当根据章程的规定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十三条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